省建设厅关于对“安管人员”配备不足企业(第二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标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11:13 信息来源: 省住建厅 浏览次数:

杭州国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074家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我厅近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结果,你单位涉嫌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相关要求(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数量要求详见附件2)。我厅将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予以进一步核实,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为促进你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即日起,我厅将你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状态标记为“其他”,若你单位在我厅进一步核实前整改到位,请将整改情况说明(盖企业公章,附企业“安管人员”配备人数情况、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707室,

我厅核实后将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状态恢复为“有效”。

联系电话:0571-81956496;0571-81958195。


附件:1.“安管人员”配备不足企业(第二批)名单

          2.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数量要求   

 附件1 “安管人员”配备不足企业(第二批)名单.xlsx

 附件2 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数量要求.xls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